根据《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天政发〔2020〕4号)文件精神,天水不动产交易市场受委托,发布公开遴选社会资本方公告。欢迎有实力,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区域
天水市皇城路南侧岷山家属楼棚户区。
二、遴选方式
通过公开方式遴选一家有实力的社会资本方,独立完成天水市皇城路南侧岷山家属楼棚户区改造项目。
三、遴选要求
1、中国境内注册且合法存续的房地产企业,具有良好的投资实力、财务状况和运行业绩。
2、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信用良好。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失信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名单的。
4、与委托方不存在利害关系。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申请人须单独申请。
四、申请事项
(一)即日起,申请人可到天水不动产交易市场了解本次遴选内容及要求,并按要求在2020年11月11日17时前向我市场递交下列报名材料,响应此次公开遴选。
1、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质证书等;
2、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登陆《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结果后截图后打印,查询内容:申请主体、法定代表人、行贿);
4、提供企业信用报告(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查询后自行打印);
5、项目资金及项目实施承诺书;
6、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调研资料;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整体开发方案;项目设计方案;财务分析(含成本测算,销售分析,财务测算,收益分配测算等);项目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等;
7、提供2018年至2020年9月的财务报表;
8、业绩说明;
9、如有授权代表,提交授权文件;
10、其他有利于项目合作的资料。
以上申请材料统一装订后形成参选文件(一式五份),分别密封后提交,原件备查。
(二)申请人须在2020年11月11日16时前缴纳人民币1500万元遴选保证金。确定资格的,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径退回;未确定资格的,保证金在本次公开遴选项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径退回。
(三)申请人提交参选文件且遴选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取得申请资格。逾期未提交参选文件,或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保证金在本次遴选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径退回。
五、确定遴选结果
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参选材料、意向保证金及全面响应遴选要求的,我市场对其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由评审专家现场评定,确定遴选结果。
六、特别说明
(一)申请人应于公告之日起自行到该项目现场实地踏勘,慎重决策。
(二)申请人应详细了解国家及省市对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法律政策,正确评估项目合作风险,准确判断政策变化、市场环境、经济调整等宏观因素,能接受有可能因项目进度迟缓或无法推进带来的法律及经济风险。
(三)申请人在充分了解本次公开遴选项目实际状况瑕疵及相关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后,申请参加本次遴选活动的,即表示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四)公告中项目信息依据委托方意愿列示,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承诺担保。我市场及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遴选完成后由确认的社会资本方向天水不动产交易市场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六)委托方对本次公开遴选项目拥有最终解释权。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经理
联系电话:0938-8618855 18109420505
联系地址:天水市秦州区岷山路37号国土资源大厦裙楼一层
天水不动产交易市场
2022年2月14日